长江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据教育部、重庆市关于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及《长江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守正创新,综合评价,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坚持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确保录取公平公正;坚持以生为本,用心用情,提升服务工作效能;坚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平稳。
二、复试分数线划定
代码 | 学科/专业领域(方向)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 | 单科 (满分>100) |
045101 | 教育管理 | 341 | 45 | 68 |
045115 | 小学教育 | 341 | 45 | 68 |
045116 | 心理健康教育 | 341 | 45 | 68 |
045103 | 学科教学(语文) | 341 | 45 | 68 |
三、复试
(一)复试方式
采取现场复试。
(二)复试比例及名单
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差额比例不低于1:1.2;复试名单(见附件1)。
(三)复试时间及安排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符合进入复试的考生和调剂考生的复试方式与流程相同。
1.资格审查(2025年3月25日上午9:30—12:00)
进行一志愿考生资格审查,提醒考生复试相关注意事项,地点在崇仁楼410办公室。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供查验存档。
(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考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大学期间成绩单(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4)往届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获得学位者还应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个人简况表(含本科阶段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见附件2);
(7)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审查表;(见附件3)
(8)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4)
(9)教育管理专业复试考生须提供3年工作经历证明。
复试开始前,学院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信息、学历学籍等数据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并严格执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复试内容与具体安排
时间 | 地点 | 内容 | 形式 | 分值 | 备注 |
3月25日 | 下午 14:20-16:20 | 另行 通知 | 专业课笔试 | 闭卷考试 | 100 | 各专业参考书目参见《长江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3月26日 | 8:30-18:00 | 崇义楼 | 综合面试 | 专业知识问答(15分钟) | 100 | 考生全面展示自己学术背景、专业能力、研究兴趣、未来规划等方面的重要内容;再由考生在面试现场随机抽取试题并回答。回答结束由测试组老师分别给出该部分成绩。 |
英语口试 | 面试(5分钟) | 100 | 先由考生用英语进行1分钟左右的自我介绍,再由考生现场随机抽取试题,并与负责英语口试的老师当场用英语交流回答,回答结束由测试组老师分别给出该项成绩。 |
备注:同等学力的考生加试科目见招生简章,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核算及报送
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采用百分制,总分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1)复试成绩核算: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40%+英语口试成绩×20%。
(2)总成绩核算: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核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
4.相关费用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3〕310号)要求,每生每项50元,共计150元/生(同等学力加试考生缴纳250元/生)。考生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缴费,我院复试期间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四)体检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文件中第七十三条规定“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结合实际,我校体检拟安排在新生入学时进行。
四、录取
(一)录取办法
1.以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之和作为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录取;符合条件的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复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按综合成绩排名顺位递补。
2.学院可以视生源情况对学院内各专业招生计划予以微调。
3.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按要求签订协议书。未签订协议书的,不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见附件5)
4.拟录取名单一经确定,将在学校研究生处和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录取
1.资格审查不合格。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3.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4.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有1门及以上不合格(低于60分)。
五、监督与复议
若发现有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请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23-72792668、023-72792155,邮箱csjwbjcc@163.com。
六、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023-72790111、13650514220, 邮箱:jyyz@yznu.edu.cn
联系人:周老师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长江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长江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2025年3月21日
附件1:长江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学院2025教育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doc
附件2:长江师范学院研究生复试考生个人简况表.doc
附件3:长江师范学院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审查表.doc
附件4: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
附件5:长江师范学院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doc